《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
【新闻背景】
2019年1月21日,根据媒体报道,广东省“基因编辑婴儿事件”调查组初步查明,原南方科技大学副教授贺建奎“私自组织有关人员,蓄意逃避监管,实施了国家明令禁止的以生殖为目的的人类胚胎基因编辑活动”。2017年3月至2018年11月,贺“通过他人伪造伦理审查书”,招募8对夫妇志愿者(其中男方均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女方为病毒阴性),并“通过个别从业人员的违法操作,最终有2名志愿者怀孕,其中一名已生下双胞胎女婴‘露露’‘娜娜’”。该事件在2018年11月26日经媒体报道后,举世哗然,全球科学共同体对此做出强烈反应,中国122位科学家联名强烈谴责,中国医学学术界也第一时间在医学顶级期刊《柳叶刀》 发文阐明坚决反对的立场;中国科技部、中国科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人民日报等部门机构和媒体相继发声,谴责这一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科学伦理的不负责任行为。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和美医院等相关单位发声谴责并撇清关系。斯坦福大学也对贺建奎事件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贺建奎事件在全球范围内造成了恶劣影响,而该事件的最新调查结果,则更令人感到不安。贺的行为,不仅打开了基因编辑“潘多拉”的盒子,给人类命运共同体带来了更多不确定性,引发人们对基因安全与生物安全的担忧; 更在中美贸易战的当口,重创了我国科技界声誉,甚至给外界提供了质疑我国科技发展的口实。
当然,对于世界首例基因编辑婴儿的诞生,除了几乎一边倒的谴责外,也有中立的立场。有人认为,这是CRISPR-Cas9基因编辑技术蓬勃发展之后历史的必然,这项技术可以准确且有效编辑生命体内的部分基因。与对人工智能的争议如出一辙,技术本无对错,关键看人们怎么用。也有人质疑:究竟谁有资格评述“基因编辑婴儿”的问题?伦理是否一定要限制科学的发展?等等。
面对这一引发巨大争议的事件,我们从中除了需要了解什么是基因编辑,基因编辑的边界与限度在哪里?同时要思考讨论:贺建奎做错了什么?贺建奎事件到底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样的挑战?我们又该如何反思和应对?如何看待基因编辑等新兴生物技术未来的发展?……
【媒体声音】
一、基因编辑认识维度
(一)基因(组)与基因编辑
1.基因与基因组
在生物学意义上,基因(gene)是指DNA或RNA中的一个核苷酸序列,为具有某种功能的分子进行编码;而基因组(genome)则是指一个有机体当中的基因物质(genetic material)的总和,包括了基因和非编码序列(non-coding sequences),它可以被认为是控制每个生命体生物功能的一组指令。
2.基因编辑
所谓基因编辑,是指通过插入、敲除、修饰基因或基因序列来改变存活的有机体中DNA的技术。
在过去几年中,以ZFN(zincfingernucleases) 和TALEN(transcrip tionactivator -likeeffec tornucleases)为代表的序列特异性核酸酶技术以其能够高效率地进行定点基因组编辑,在基础研究、基因治疗和遗传改良等方面展示出了巨大的潜力。
(二)基因编辑的边界与限度
根据美国科学院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和医学科学院(National Academy of Medicine)2018年出版的名为 《人类基因组编辑——科学,伦理和治理》报告,基因(组)编辑可以被应用于三种不同目的:第一种是基础研究;第二种是体细胞干预; 第三种是生殖系 (细胞)干预。
1.基础研究。
涉及对人类细胞或组织进行基因编辑的基础研究对于促进生物医学是十分重要的,最基础的研究一般涉及体细胞 (理解控制疾病发展的分子进程),当然也有一些研究涉及生殖系细胞(帮助理解人的发展和生育)。总体而言,基础研究中进行基因编辑是可以的(目前在各基础科学研究实验室已得到广泛使用)。
2.体细胞干预,即以防治疾病和残疾为目的的体细胞编辑临床试验和临床应用(治疗)
体细胞指的是人体组织中非生殖性的细胞,比如皮肤、肝脏、肺和心脏中的细胞等。体细胞的基因编辑包括从人体中移除某些细胞,做某些基因改变后再回输或移植到同一个人中去 (体外编辑,ex vivo),也可以通过将基因编辑工具注射入血液、组织或器官而完成(体内编辑,in vivo),如针对乙肝和黏多糖病的体内基因编辑临床试验已经在进行中。体细胞的体外基因编辑是可以控制的,而体内基因编辑则可能有找不到目标基因(脱靶)的问题,从而对患者产生额外的健康影响,因此移植后需要进行长期严格的健康监测。总体而言,体细胞基因编辑在既定伦理和规制框架内,是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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