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

全球20多国已立法禁止基因编辑 

来源: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10-23

观点·Piont

2018年11月26日,“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于11月在中国健康诞生”的消息引起全球轩然大波,执行此临床试验的南方科技大学副教授贺建奎也迅速被推至了风口浪尖。

随着舆论持续发酵,中国122名科学家联合发表声明强烈谴责这一事件。涉事医院、监管部门、所在高校也纷纷发表声明撇清关系。

基因编辑即借由一定技术,精确定位基因组的某一位点,并对该位点上的基因进行删除、修改或者插入新的基因片段,实现对基因组的定点修饰,以达到修复缺陷或者治愈疾病的目的。此技术不仅可修改胚胎、消除遗传病,理论上甚至能够改变人的外貌,让父母“设计婴儿”。所以,业内称这一技术为“上帝的手术刀”。

然而,基因编辑由于风险系数高、不可逆转性及其他伦理因素,一直争议较大。基因编辑应当被允许还是被禁止?基因编辑技术合理利用的边界问题、与基因编辑相关的伦理与法理讨论,从未停止过。公开文献显示,CRISPR/Cas9是目前被认为是最简单高效的基因编辑手段。但脱靶效应这一有争议的老问题一直影响着CRISPR/Cas9系统的应用。也正因如此,这一技术被很多科学家和社会学家认为是一个禁区。

据美联社报道,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曾声明,美国联邦政府的资金不能支持在人类胚胎中利用任何基因编辑技术。早在2015年4月,中山大学黄军团队利用CRISPR/Cas9基因编辑技术敲除了人类胚胎中引发地中海贫血的异常基因,研究成果论文发表在Protein&Cell杂志上,这被认为是首个公开报道的对人类胚胎的基因编辑。此事件在国际上引起轩然大波,2015年6月19日《纽约时报》刊发《中西科学伦理鸿沟》的文章,认为中国科学家正在跨越西方长久以来公认的伦理边界。

“这个技术脱靶很容易,会带来未知变异,而医学的首要原则是do no harm。”一名不愿具名的中国生物医学专家告诉媒体。

2015年,美国、中国等国家曾在华盛顿召开专门会议并达成共识,允许开展有关基础研究,但强调把该技术投入临床使用的做法是“不负责任”的,首次为基因编辑研究划定了“红线”。

“当前基因编辑的核心争点在于将人类胚胎基因编辑应用于临床和生殖目的之合法性,具体争点颇多。其之所以引发巨大争议,在于人类胚胎的特殊法律地位和基因编辑技术的高敏感性、风险性,事件触及了人类尊严的底线。”天津大学法学院田野副教授告知媒体。

“在世界上许多其他地方,这是非法的,可判处监禁。”牛津大学牛津Uehiro实践伦理中心主任Julian Savulescu教授在英国科学媒介中心网站上表示,此事件违反了数十年关于保护人类研究参与者的道德共识和指导方针。

目前,多个国家明令禁止对人类胚胎进行基因编辑。2014年,日本北海道大学发表了一份研究报告,审查了全球有关转基因的立法和实践。报告显示,在接受审查的39个国家中,有29个国家禁止对人类生殖基因进行编辑。在25个国家,这项禁令具有法律约束力。

目前,中国对于基因编辑并无专门的法律规范,相关规定散见于《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部门文件。现行规定对于基因编辑既无明令禁止,也无特别许可,关于生物医学研究的一般性规范只具有一定的解释适用意义。科技部和卫生部2003年联合下发的《人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规定:利用体外受精、体细胞核移植、单性复制技术或遗传修饰获得的囊胚,其体外培养期限自受精或核移植开始不得超过14天,不得将前款中获得的已用于研究的人囊胚植入人或任何其他动物的生殖系统……

田野对媒体说:“对关系人类自身尊严的重大事项,保守比冒进更可取。”

数据·Data

60万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四部门,联合修订并发布新的《“扫黄打非”工作举报奖励办法》。新《办法》详细规定了举报有功人员奖励标准的十一种情况,提高了相关奖励标准。如:举报非法出版活动的,最高奖励可达60万元;举报涉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危害社会公德的网络信息和网络应用,最高奖励可达5万元。

13万亿

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11月22日发布的数据,经核算,2017年全国“三新”经济增加值为亿元(约13万亿元),相当于GDP的比重为15.7%,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按现价计算的增速为14.1%,比同期GDP现价增速高2.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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